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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成立三天成效显著
文字显示:          作者: 交警支队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08-09-02  
 

     江东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兴隆)服务中心已于8月29日成立,该服务中心有全市20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代表和江东交警大队的驻点民警联合办公,提供包括事故车辆定损、事故定责、保险理赔等物损交通事故的“一站式”服务。自成立以来,共受理自行协商处理事故68起,出据快速处理单12次,调解事故纠纷2起,当事人的满意率达到100%。在受理的所有事故当中,大部分为发生在江东辖区的,但也不乏来自海曙、江北、鄞州、高新等辖区。 
    7月16日支队下发文件,要求在市三区成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江东区是市三区中最后一个成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在成立前的这段时间里,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杨国胜大队长带领事故部门负责人专门到服务中心调研,从中心设施的完善、派驻民警的选择到民警工作细则的制定,都进行了一一地指导和督促落实。在派驻民警工作细则方面,杨国胜大队长还召集大队、中队领导专门召开会议,集体商讨,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民警、122事故处理民警和路面值勤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对规范事故接处警、加强便民高效理赔新政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另外,在服务中心成立前,大队直属事故部门还积极会同大队宣传部门,在大队、中队组织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大力推广《宁波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分发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印制现场处置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说明文书,并就实际的操作流程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7.25”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辖区街道、社区、运输企业等单位,使广群众及大机动车驾驶人掌握了自行协商处理物损交通事故的基本方法,打消了事故当事人对撤离事故现场后赔偿落实问题的疑虑,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自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因交通事故导致道路拥堵情况有一定的改善,当事人事故处理、理赔所用的时间大为减少,对及时化解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改善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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