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我的首页 |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透视-案件追踪
 
 
宁波交警部门推出两项便民措施
交通事故可预约在双休日处理 交通事故纠纷可申请人民调解
文字显示:          作者: 宣传处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07-04-20  
 

    从4月21日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现交通事故处理无双休日制度,即通过当事人预约,交警可以在双休日处理事故;从近日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这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近推出的两项新的便民举措。
  市交警支队决定从本周六开始,各大队事故处理窗口均接待事故当事人;如果一方当事人事先向交警提出预约,交警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将会尽量把事故处理工作安排在双休日进行,这大大方便了事故当事人。
  为了及时有效地依法调处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在鄞州交警大队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司法部门,从近日开始,在全市逐步推行交通事故纠纷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据悉,这项举措在全国属创新之举。
  据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司法部门将在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成立交通安全司法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交警大队下辖的50余个农村地区的公路巡逻中队也将分别设立调解室,由专职的人民调解员进驻办公。今后,对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当事人既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今多了一条调解渠道,即当事人还可以向调解室申请司法调解。

【打印】【关闭】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版权信息 | RSS使用帮助
宁波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建议显示器分辩率设为1024*768 网站总访问量:
宁波金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Copyright1997-2006 宁波市公安局 NBSGA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nbga@ningbo.gov.cn 浙ICP备05008983号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 邮编:3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