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北电路(兴宁路42弄)公铁立交复线改造的顺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5日起至2009年1月20日,继续对北电路(桃源街—兴宁路)及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00-24:00,禁止一切车辆、行人在北电路公铁段通行。受限车辆、行人可通过天童北路、启文路(宋家巷)、江东南路绕行。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