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警协〔2007〕4号
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宁波港公安局,市局各单位:
“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厅的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为及时反映活动的成效和民警在活动中的经验体会,推动“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主要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如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和时间
征文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征文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日。
二、征文内容和形式
征文内容主要是反映广大民警通过“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取得的收获和感受体验,就如何深化“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进一步加强警民关系,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能力的思考和见解。为增强征文活动的针对性,市局拟定了一批题目,供各地参考,也可自己命题,体裁不限。要求能够联系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实际进行理论分析、提炼,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
三、投稿方式
征文要求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并标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征文”字样,投稿至市局基层基础办公室(电子邮箱p-jcjc@gaj.nbs.zj)。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本次征文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的有效载体,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结合“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更好地密切警民关系、做好群众工作献计献策。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要求推荐3篇以上,市局各单位1篇以上。届时,市局将对收集的稿件统一进行评审,并视情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联系人:刘海伟;联系电话:87062746)
宁波市警察协会
宁波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建设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征文参考题目.doc
|